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郎培东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564374817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7#办公及服务型公寓楼200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2
(2025)新0106民初7556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新疆时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5
(2025)新0106民初2362号
中介合同纠纷
杨**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4-07-17
(2024)新0106民初207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刘*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4-06-24
(2024)新0106民初207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刘*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24-06-12
(2024)新0106民初215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杨*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自然资罚字〔2025〕367号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开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建设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目2019年9月11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共计6栋底商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11308.94平方米(其中地上79484平方米、地下3182 4.94平方米),2023年10月建成。该项目7#外立面造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擅自变更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造型、色彩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29
2
乌经开建罚决(2023)第23号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目属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但未经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通达街176号。2023年11月28日收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龙玺台小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即要求业主入住的问题线索,我站向建设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我站2023年12月4日现场检查及该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在《乌鲁木齐晚报》刊登的交房公告,发现该项目属于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项目,但未经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 我局于2023年12月12日立案,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项目负责人冯建华于2023年12月21日携带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政务大厅三楼会议室做调查(询问)笔录。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张翼、冶志亮对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于2023年12月22日进行现场复查,确认已整改完毕。 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项,即“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即:“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的规定。鉴于该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申报消防验收,积极配合,未造成严重后果。结合《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九条第二项,即“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一般处罚按照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第十三条第二项,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决定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柒万伍仟元整的罚款。
75000.00元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2024-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