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万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璐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81MA7K28M86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郢中镇连家沟1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6〕289号
经查,当事人湖北万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销售,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当事人通过线下营业部及线上自营店铺(抖音、天猫等平台)、分销代售模式进行食品销售,所有线上订单统一由当事人位于钟祥市红星广场C7-4的仓库打包发货,通过快递的方式直接发往消费者手中。 当事人与湖北仙之灵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2026年1月25日,当事人从仙之灵公司采购涉案“仙之灵牌葛粉”(500克/罐,生产日期2026年1月22日)共129罐,进货单价30元/罐。进货时产品包装完好,标签标注贮存条件为“置于阴凉干燥处”。当事人查验了仙之灵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核对产品信息后入库。 涉案产品入库后,存放于当事人仓库东北侧靠近卫生间门口的区域。自入库至下架期间,该批葛粉一直就地堆放在水泥地面上,未使用托盘或货架离地离墙存放。当事人库房未配备温湿度计、空调、除湿机等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备,通风条件不佳,存放区域环境相对潮湿。 截至2026年5月30日,上述批次食品共销售20罐,其中:通过上海爱河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发)销售16罐,销售单价38元/罐,销售金额608元,获利128元;线下直接零售4罐,销售单价58元/罐,销售金额232元,获利112元。合计获利240元。春节期间作为福利向员工发放70罐,尚库存39罐,货值金额合计7162元。 2026年5月30日,当事人收到仙之灵公司不合格报告通知后,当事人立即将涉案产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2026年5月31日,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召回7罐(员工春节期间未食用)。未销售库存及召回产品共计46罐已全部退回仙之灵公司。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及复检要求。...[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处以罚款7500元;以上罚没款项合计7740元。
75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