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天丽美容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耿秋霞 |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4MA19C0838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迎春路14-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河市监处罚[2023]80号
经查明:涉案的《亖槿轻盈秀身净畅套》生产商:广州卡嫚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批号:粤妆20161715。截止案发日止,当事人购进 3盒,进货价格279.2元,已销售1盒,销售价488.00元,还有2盒未售出。
2023年8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产品标示所在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了饶市监协查{2023}02号协查函。复函称:执法人员对广州卡嫚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来函所述的“亖槿轻盈秀身净畅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715)产品,广州卡嫚珊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称上述产品非该公司生产经营,并出具《情况说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一份,证明主体资格;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自然人身份;
3、《现场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4、《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5、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现场情况和违法事实;
6、进货票据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数量、价格;
7、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证明涉案产品系伪造产地,伪造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确定。
罚款0.14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464.00元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