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锡华 | 注册资本:3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4670808383N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西路5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4
(2025)甘0104民初2992号
不当得利纠纷
陈**
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
2021-03-09
(2021)甘0104民初66号
劳动争议
解**
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4
2021-03-30
(2021)甘0104民初66号
劳动争议
解**与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30
2019-09-16
(2019)甘0104民初263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与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4-24
2019-03-07
(2019)甘0104民初5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兰州金东建东物业有限公司与张**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43号
该场所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9
2
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336号
该场所管理的西固玉和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6590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合并执行:共处罚款人民币8590元整的行政处罚。
859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1-22
3
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238号
该场所管理的雅新小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事实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健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雅新小区在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25
4
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226号
该场所管理的雅新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雅新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2681元整的行政处罚。
12681.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10
5
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160号
该场所管理的西固玉和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3342元整的行政处罚。
13342.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03
6
西消行罚决字﹝2023﹞第0253号
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兰州金东建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3342元整的行政处罚。
13342.00元
兰州市西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