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荣迪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676109751U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南干道18号地块贵福骑龙山庄-贵福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2
(2024)渝0116民初2049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邱**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5
(2025)渝0105民初165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北区飞速达纸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4
(2024)渝0116民初1251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高**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4
2024-08-23
(2024)渝0103民初2743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5
2024-07-23
(2024)渝0116民初8889号
合同纠纷
重庆水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5
(2024)渝0192民初68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亿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4-06-11
(2024)渝0116民初6126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市大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8
2024-05-09
(2024)渝0116民初43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态美齿科研究所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9
2024-04-25
(2024)渝0116民初3684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润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19
(2024)渝0116民初3706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润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31
2022-06-28
(2022)川0106民初13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某某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某某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01
2024-04-23
(2024)渝0116民初3684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某千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某城医院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4-22
2024-03-01
(2024)渝0116民初11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杨*与吴**,重庆市江津区某某医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3-07
2024-03-06
(2024)渝0116民初29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某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某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31
2024-01-22
(2024)渝0116民初9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医药集团江津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2-02
2023-01-28
(2023)渝0116民初9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天昊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22
2022-06-15
(2022)渝0116民初76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杨**等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4-22
2022-01-11
(2021)渝0116民初235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清河县浩泰医疗器械经销处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3-21
2022-02-22
(2022)渝0108财保122号
申请保全案件
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5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3-10
2021-10-11
(2020)渝0116民初1385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万**与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一审民事判决书
63197.0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382号
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30日办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南干道18号地块贵福骑龙山庄-贵福办公楼从事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老年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经营活动,有效期限自2018年6月4日至2033年6月3日。
? ? 2026年4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在江津区14个公交站点的站牌发布有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如下:1.其中云鼎阳光站、江畔如歌站、元帅广场站、星韵满庭(紫金天街)站、鲤鱼石站、几江中学站、行政中心站、四牌坊学校站、四牌坊站、长城路口站、客运中心站、鹏程花园站等12个公交站点的公交广告牌的内容包含有“--双博士团队亲诊--”“种好牙 到西城”“第三届口腔种植厂商联合优惠季”“一次种植 终身质保”“美牙热线:47538120”“地址:江津区鼎山大道628号西城口腔(渝)医广〔2025〕(户外)第1002号”“扫一扫 免费种”“李某某 新桥医院博士生导师”“张某某 华西口腔医学博士”以及一名穿白大褂的男士人物照片和一名穿白大褂的女士人物照片。2.其中紫荆花园(聂帅馆)站、骑龙山庄站等2个公交站点的公交广告牌的内容包含有“--博士专家团队亲诊--”“种好牙 到西城”“第三届口腔种植厂商联合优惠季”“扫码直降1000元”“一次种植 终身质保”“美牙热线:47538120”“地址:江津区鼎山大道628号西城口腔(渝)医广〔2025〕(户外)第1002号”“扫一扫 免费种”“李某某 副主任医师 原新桥医院口腔专家”“张某某 华西口腔医学博士”以及一名穿白大褂的男士人物照片和一名穿白大褂的女士人物照片。
? ? 当事人在江津区圣泉寺轻轨站的站牌也发布有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如下:“种好牙 到西城【华西博士亲诊】一次种植 终身质保”“种好牙 到西城 10000颗种植牙免费送”“电话:47538120 地址:江津区鼎山大道628号西城口腔”“扫一扫 免费种”“江津西城医院 西城口腔 二级综合医院 重医附一院专科联盟医院 医保定点单位 重医附三院技术指导医院”。
? ? 当事人在江津区几江街道鞍子街99号的外墙上也发布有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如下:“江津西城医院 西城口腔 二级综合医院 重医附一院专科联盟医院 医保定点单位 重医附三院技术指导医院”“看牙咨询”“种植|修复|矫正|无痛拔牙”“美牙热线:18323402294”“送专车免费接送”“免口腔全景片检查”“免挂号咨询费用”“免专家问诊费用”“免数字化口腔CT片”“地址:江津区鼎山大道628号(骑龙山庄旁)”“路线:102、105、108、205公交到骑龙山庄站即可”。
? ? 经查,上述医疗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李某某”“张某某”两人为口腔医学博士,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李某某 新桥医院博士生导师”“李某某 副主任医师 原新桥医院口腔专家”“张某某 华西口腔医学博士”的相关证明,与当事人广告宣传的内容不符。同时,上述医疗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扫一扫 免费种”实际为买三赠一。
? ? 另查明,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医疗广告内容为当事人制作,未经过医疗广告审查,当事人于2026年2月15日与重庆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有广告发布合同,双方约定了重庆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为当事人制作上述14个公交站点、圣泉寺轻轨站点以及江津区几江街道鞍子街99号共计16个点位的广告牌,广告费用共计10000元,广告实际发布时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2
津医保处罚医保处罚字﹝2026﹞第000003号
重庆市江津区西城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超标准收费案
1、责令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壹拾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贰分(¥104,896.02);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贰分(¥104,896.02)。
104896.02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6-05-11
3
津医保处罚字﹝2026﹞第000003号
超标准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支出的费用,处1倍罚款。
104896.02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6-05-11
4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37号
经查,当事人系2008年5月3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676109751U,法定代表人:吴荣迪,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南干道18号地块贵福骑龙山庄贵福办公楼,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113650011617A1002,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疗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当事人系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际收费标准参照《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中的指导价执行,相关收费标准通过医院大厅显示屏进行循环滚动公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当事人对患者同时进行多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色多普勒血管超声检查时均按全价计费,未依照《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每增加一个部位加收40元、同时做彩色多普勒血管超声加收50元进行收费,在对患者同时进行多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将同时进行的应加收40元的部分串换为全价收费,造成患者和医保基金多付费用,套取医保基金1923.02元,导致患者自付部分多付费用1686.4元;在对患者同时进行彩色多普勒血管超声检查时,将同时进行的应加收50元的部分串换为全价收费,造成患者和医保基金多付费用,套取医保基金484.44元,导致患者自付部分多付费用355.55元;在收费时将患者使用的无需收费的真空采血管(耗材)串换为18.8元/个的动脉采血器收费,造成患者和医保基金多付费用,套取医保基金709.25元,导致患者自付部分多付费用756.06元。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将患者使用的15元/次的艾箱灸串换为20元/组的隔物灸,造成患者和医保基金多付费用,套取医保基金565082.57元,导致患者自付部分多付费用167337.43元。上述行为违规收取金额医保基金损失568199.28元(1923.02+484.44+709.25+565082.57=568199.28),违规收取患者自费金额170135.44元(1686.4+355.55+756.06+167337.43=170135.44元)。另查明,2024年1月31日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津医保处罚字〔2024〕第1号),对当事人作出退还医保基金,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并退还医保基金。当事人骗取消费者自付费用的违法所得为170135.44元。截至调查结束之日,上述费用均未退还消费者。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70135.44元。
-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