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球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季素珍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1MA2HKFPEX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上村2号3-201室第2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4〕117号
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和化妆品,且案涉化妆品存在未经备案,标签不符合规定。同时当事人还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
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产品和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205.5元;3、没收无合法来源的阿玛罗尼 瓦波里干红葡萄酒2015年1瓶。 当事人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处罚500元。当事人经营存在未经备案、无中文标签和标签内存在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条款,本案按从一重处原则,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80.02元;3、没收涉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14件。
5705.50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