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庄镇祥润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晨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21MA0LG9K72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沁水县郑庄镇河头村第一村民小组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市监郑处罚[2023]80号
经调查,马晨晨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5日的辣椒是马晨晨本人于2023年6月5日从沁水县龙港镇晋峰蔬菜批发部购进的,购进了19.5斤,进价是2.2元/斤,售价是3.5元/斤,截止2023年7月4日检查时当事人陈述已销售完,当事人货值金额为19.5斤×3.5元/斤=68.25元。当场可提供该批次辣椒的购进票据和供货方资质材料。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日赴沁水县龙港镇晋峰蔬菜批发部进行调查,该店经营者提供情况说明,确认马晨晨2023年6月5日从其店里购进19.5斤辣椒,销售票据确由其提供。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1份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抽样的事实。
2、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了农药残留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辣椒的事实。
3.马晨晨身份证复印件、沁水县郑庄镇祥润生活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和经营主体资格的情况。
4、马晨晨提供了沁水县龙港镇晋峰蔬菜批发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复印件、购货凭证照片打印件、情况说明各1份,证明辣椒的购进渠道及当事人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事实。
5、检验报告1份(编号AMJC/20230609659),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辣椒中农药(噻虫胺)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事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元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