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北辰区香利土产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本永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3MA05XYQXXQ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刘安庄村北辰道延长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9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9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5-04-2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3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3〕755号
当事人购进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摆放在店内销售,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销售价格为30元/个,燃气泄漏报警器销售价格为10元/个,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使用寿命为10年以上(密封圈最好5年更换一次),燃气泄漏报警器未有生产日期,不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器)执行标准GB 15322.2-2019中产品标志应包括制造日期的规定。至2023年8月24日案发,当事人店内还剩下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4个,燃气泄漏报警器2个。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20元,当事人无销售台账,无法确定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燃气泄漏报警器2个; 2.处货值金额2.5倍的罚款50元。
5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