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惠宇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留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23MAB39E2P4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张家沟菜市场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1
买卖合同纠纷
罗**,子长惠宇工贸有限公司
杨*
子长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12
(2026)陕0623民初4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子长惠宇工贸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子长市人民法院
2
2026-04-14
买卖合同纠纷
子长惠宇工贸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子长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子长市局市监处罚〔2024〕2号
经查证:1.当事人在售的品名为“火言”牌的燃气单灶为商用燃气灶具,数量1台,无外包装,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型号、生产日期、报废年限,该产品无熄火保护装置,该产品不符合GB35848-2018“5.3.3.1.1一般要求--熄火保护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熄火保护装置的火焰探测器可使用在常明火上,常明火供气阀门与主火燃烧器供气阀门应为关联式设计,在常明火未点燃时,主火燃烧器不应接通燃气;b)在常明火熄灭时,应同步关闭常明火和主火燃烧器供气阀门。”之要求,系不合格产品,进货价格每台45元,标价每台55元,未销售。2、当事人在售的品名为“三舟”牌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数量1个,无外包装,无厂名厂址,有可调节压力旋纽开关,该产品不符合GB35844“5.2.1.3调压器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调压器的设定状态。调压器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应被封固。”之要求,系不合格产品,进货数量为5个,进货价格每个18元,销售价格20元,截止目前共销售4个,销售金额80元,违法所得共计8元,剩余1个未销售。
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厂生产的“火言”牌燃气灶具和“三舟”牌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的违法销售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火言”牌燃气灶具1台和“三舟”牌液化石油气中压减压阀1个。
2.没收违法所得8元。
3.罚款310元(叁佰壹拾元)。
罚没款合计318元(叁佰壹拾捌元)。
310.00元
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