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泗洪嘉宝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俊海注册资本:1836.73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24MA1WG1809J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泗洪县开发大道1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0
(2025)苏0812民初24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泗洪嘉宝医院有限公司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7
(2024)苏1324民初878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张**
黄**,泗洪嘉宝医院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3
2023-05-10
(2023)皖0303民初236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郭**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9
(2022)苏13民终3172号
劳动争议
闻**,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9-26
(2022)浙0105民初7256号
合同纠纷
杭州万马通科技有限公司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6
2022-09-19
(2022)浙0105民初7256号
合同纠纷
杭州万马通科技有限公司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2-06-17
(2022)苏1324民初942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闻**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8
2022-05-12
(2022)苏1324民初942号
劳动争议
闻**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9
2022-04-28
(2022)苏1324民初942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闻**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10
2022-03-16
(2022)苏1324民初942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闻**
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2-28
2019-12-02
(2019)苏13民终5021号
保险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与泗洪县佳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3〕00647号
2023年7月28日,我局依法对泗洪**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医院小药房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柜中发现25袋黄连配方颗粒,生产日期:2020.06.29,有效期至2023.05,产品批号:0069271,包装:每袋装0.5g袋;发现50袋龙胆配方颗粒,生产日期:2020.07.20,有效期至:2023.06,产品批号:0072001,包装:每袋装0.7g袋;发现50袋天麻配方颗粒,生产日期:2020.07.08,有效期至:2023.06,产品批号:0079091,包装:每袋装2.0g;发现70袋天花粉配方颗粒,生产日期:2020.07.24,有效期至:2023.06,产品批号:0079571,包装:每袋装0.7g;上述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许可证号:粤20160214;在二楼输液室中发现11个驼人?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式),生产批号:2005025,生产日期:2020年5月25月,失效日期:2023年5月24日,产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51367,规格:24G 0.7mm*19mm,流速:20ml/min,生产企业: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在八楼治疗室中发现一盒南国?三磷酸腺苷二纳注射液,生产日期:2021.06.01,产品批号:2106011-1,有效期至:2023.05,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538,规格:2ml:20mg,10支/盒,发现时还剩4支,生产企业:广州南国药业有限公司;在八楼治疗室中发现1瓶东药?硝苯地平片,生产日期:2020.07.07,产品批号:2007071,有效期至2023.07.06,规格:10mg*100片,发现时还剩7片,生产企业: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药品均超过有效期且未和其他有效期内的药品进行区分,上述医疗器械均超过了失效日期且和其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摆放在同一个医药柜中,无任何区分标识。我局现场依法对上述涉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失效的医疗器械采取强制扣押措施。经查:2020年12月15日,当事人从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购进了100包龙胆配方颗粒(25袋/包,进价0.92元/包,使用价格1.6元/包),100包天花粉配方颗粒(25袋/包,进价0.78元/包,使用价格1.4元/包);2021年01月02日,当事人从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购进了100包天麻配方颗粒(25袋/包,进价4.52元/包,使用价格7.6元/包);2021年03月14日,当事人从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购进了50包黄连配方颗粒(25袋/包,进价2.37元/包,使用价格3.7元/包)。至2023年8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止,黄连配方颗粒剩余25袋,龙胆配方颗粒剩余50袋,天麻配方颗粒剩余50袋,天花粉配方颗粒剩余70袋,据当事人所述:上述涉案黄连配方颗粒超过有效期后,即2023年5月后,述涉案黄连配方颗粒未售出;上述龙胆、天麻、天花粉配方颗粒超过有效期后,即2023年6月后,上述配方颗粒未售出;上述涉案中药配方颗粒货值共计26.02元。2020年9月18日,当事人从河南驼人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购进了400个驼人?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Y式),进价为8.5元/个,输液室领用了20个用于免费使用,至2023年8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止,上述静脉留置针剩余11个。据当事人所述,上述涉案静脉留置针在2023年5月24日超过失效日期后没有使用,货值93.5元;当事人称涉案三磷酸腺苷二纳注射液使用价格是1元/支,至2023年8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时止,上述注射液还剩4支,自涉案三磷酸腺苷二纳注射液超过有效期即2023年5月后,当事人未使用过涉案注射液,货值4元;当事人称八楼治疗室病区会定期领用药品,领用后的药品放在相同的药品盒中备用,我局依法扣押的1瓶涉案硝苯地平片使用的是东药?硝苯地平片老瓶子承装领用的新药。当事人分别于2023.05.19领了4片10mg*60s硝苯地平缓释片;2023.05.25领了2片10mg*100s硝苯地平片(心痛定);2023.05.27领了2片10mg*30s硝苯地平缓释片。据当事人所述,涉案药瓶中3片黄色大药片是硝苯地平片(心痛定),4片白色小药片是硝苯地平缓释片。当事人提供的领药单显示硝苯地平片(心痛定)于2023.05.25领了2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东药?硝苯地平片瓶子中的3片硝苯地平片(心痛定)的来源和有效日期,无法证明涉案东药?硝苯地平瓶子中的3片硝苯地平片(心痛定)未能超过有效期;当事人提供了两种硝苯地平缓释片的进货记录。硝苯地平片(心痛定)使用价格是0.035元/片,涉案3片硝苯地平片(心痛定)货值共计0.1元。
罚款金额3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0元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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