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鸽到家家政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家耀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4BHN4F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石湖新路9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2
(2026)沪0117民初21530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郑*
小鸽到家家政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7
(2024)沪0117民初21740号
不当得利纠纷
王**
小鸽到家家政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31
2024-11-12
(2024)沪0117民初21740号
不当得利纠纷
王*与某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6〕272026000964号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1日委托个人制作洗衣服务的商品页面,并上架至京东店铺“小鸽到家官方旗舰店”中开展经营,上述商品页面广告费共计300元,上述商品页面的商品名称为“洗衣服上门取件 洗衣服务 干洗衣服上门服务羽绒服干洗上门取件棉服/羽绒服/衬衫/外套干洗水洗去渍熨烫2件”。2026年4月3日,我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其购买了当事人的洗衣服务,送洗的羽绒服为当事人水洗,并非商品名称中宣传的羽绒服干洗。经核查,当事人在商品名称中宣传“羽绒服干洗”,在商品宣传图片中宣传“问:羽绒服是水洗还是干洗;答:羽绒服为水洗,。。。”,即当事人使用的“羽绒服干洗”宣传用语存在虚假
综上,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的广告费用共计300元。
当事人于2026年4月24日修改了商品名称,改正了违法行为。
罚款0.1200万元
1200.00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