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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游永注册资本:9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29YA1AXU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699号凤凰城3幢311室(仅限办公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7
(2026)浙10民终1793号
运输合同纠纷
林**
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2-03
(2026)浙1081民初663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林**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6-01-23
(2026)浙1081民初89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林**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3-12-11
(2023)浙1004民初62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顾**
陈**,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5
2023-04-12
(2023)浙1004民初12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支公司,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15
2018-10-11
(2018)浙0483民初66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与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6〕0531
2026年1月27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现有货运车辆27辆。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从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浙J44177、浙J44189、浙J97032、浙J64608、浙J35658、浙J51095、浙J35251、浙J01238共8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查处,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达到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29.63%。
责令停业整顿3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2
台路政罚〔2026〕05214
肖龙财驾驶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39753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沙子从路桥开往温岭,于2026年2月5日10时40分,行经泽国镇文昌南路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岭南城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79.2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8.26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柒拾元整。
1917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3
台路政罚〔2025〕02260
2025年12月16日10时34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13北院线(北城方向)K8+820路段附近巡查时发现,陈刘顾根据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安排,驾驶其所有的浙J44177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石头从温岭大溪镇开往黄岩2标搅拌站,行经X213北院线(北城方向)K8+82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黄岩白湖塘汽车修理厂过磅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3.27吨,超限32.27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驾驶员陈刘顾在现场。此次运输中途未装卸过货物,未因超限超载行为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过。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1117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4
台路政罚〔2025〕051296
宋华驾驶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J44177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石子从大溪镇开往新河镇,于2025年7月17日9时53分,行经X807大松线K6+200右侧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岭南城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为71.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8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
1544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2
5
台路政罚〔2025〕02194
2025年7月12日9时10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晨宇、孙平鑫在X213(北院线)院桥方向K5+4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J44189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方付辉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方付辉驾驶浙J44189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J44189重型自卸货车(四轴)载运的石渣从临海开往温岭大溪,经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引导至104国道黄岩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达70.99吨。此次运输的货物可解体。驾驶员方付辉在现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零叁拾伍元整。
15035.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6
台路政罚〔2025〕02192
2025年7月12日9时5分,葛成金根据台州市九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驾驶浙j97032,载运石渣从临海开往温岭大溪,行经X213(北院线)院桥方向K5+500路段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104国道黄岩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达71.46吨,载运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六)项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46吨。当事人已按要求于2025年7月18日16时30分卸载了该车超限装载的货物。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柒拾元整。
1527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7
温运政罚〔2024〕62J7
2024年4月22日,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旭、包晓伟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浙J30000 在垟头山隧道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其行为涉嫌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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