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忠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30MABKXQ8D3Q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一街8号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十二师市监处罚〔2026〕127号
经抽样检验,被抽检产品核桃植物蛋白饮料(商标:阿娜尔汗;规格型号:235ml/瓶;生产日期:2026-01-07)蛋白质的实测值为0.50%,该产品标签上印有“蛋白质含量≥0.9%”字样, 蛋白质项目不符合标签明示值要求,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经查,当事人提供了被抽检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Q/XBKJ0001S-2024,该标准中蛋白质项目的理化指标为≥0.5%,且当事人提供了被抽检产品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该记录中蛋白质含量为0.56%,符合其执行标准要求。经询问,当事人称在设计产品标签时,出现人为审核失误,将蛋白质含量标为≥0.9%,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上述行为会对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造成误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该产品总共生产了一批次,共计100件,每件8瓶,单价为3.375元/瓶,货值金额2700元,总共销售了10件,赠送了1件,抽样了8瓶,违法所得共计297元。当事人提供了福利发放清单,剩余产品当做春节福利分发给员工和客户,已无库存。因该产品销量较差,已经停止进行生产。
当事人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了召回公告,因该产品销售时间较长,且销售渠道较分散,故未能召回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7元;2.处罚款1000元;3.没收非法财物4650张产品标签。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