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琪强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强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BUPGW13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豪岗大道5号12楼1209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用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南市监批吊处字(2025)08978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当事人:广州琪强贸易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广州琪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BUPGW13。住所(住址):广州市南沙区豪岗大道5号12楼1209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用途)。本局于2025年8月6日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函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确认当事人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期间无纳税记录。本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其未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实际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未办理歇业,亦未向本局提交合理解释或特殊情况说明。。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复函,证明当事人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无纳税记录,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2.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证明当事人未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开展实际经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举行听证的要求。。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应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如不服本案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95号港口大厦一楼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点,020-84983284,020-39050121),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020-37890829、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0.00元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9-10-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