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艾伊坊美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4MA7M2AHN4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思南县双塘街道办事处饶家坝社区云湖花园一栋1单元1-17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思市监处[2025]11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04月01日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思南县双塘街道办事处饶家坝社区云湖花园一栋1单元1-17号门面经营思南县艾伊坊美容店,主要经营美容、按摩(非医疗)服务。当事人在美团app发布了“透析”字样的广告,发布的广告内容中有“离子透析”,但当事人店内未开展此类项目,经营场所内也无“透析”等字样的广告在宣传或张贴。“离子透析”广告是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份美团app广告制作商家,自己找到当事人,当事人通过与该商家沟通,以38元的价格制作了“离子透析”的广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李金凤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
3、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和广告费用的事实;
4、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发布了虚假广告的事实;
5、整改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及时整改的事实;
6、微信截图1张,证明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广告制作商并确定广告费用的事实。
罚款0.0114万元#
114.00元
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