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正妹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8MREH1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永泰镇灌山村聂家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6
(2026)赣0982民初20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樟树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7
(2025)沪0117民初279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樟树支公司,陈*,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7
(2025)粤0309民初1457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1
(2025)粤0309民初1457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5
2023-04-24
(2023)粤1324民初4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徐**,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惠州市惠亿达物流有限公司
龙门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长宁罚罚字〔2026〕12号
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渣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应予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
19000.00元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6-05-08
2
粤东交罚﹝2026﹞02277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叶寿培驾驶赣C6927D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深圳市宝安区往东莞市大岭山镇方向行驶,于2025年10月19日09时10分在东莞市长安镇G107长安与深圳交界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1.552吨,轴数是6轴,超限2.552吨,超限率5.21%,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0
3
东城综处字﹝2026﹞第10-0011号
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赣C5999D,赣C513C挂)于2026年3月23日晚22时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路段运载散装物料(泥、风化石)共18立方米,运载物料期间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50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4-08
4
粤东交罚﹝2026﹞01963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叶寿培于2025年10月17日12时09分驾驶赣C6875D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深圳市宝安区往东莞市大岭山方向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0.499吨,轴数是6轴,超限1.499吨,超限率3.06%,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3
5
粤东交罚﹝2026﹞01965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叶寿培于2025年10月10日11时43分驾驶赣C6875D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深圳市宝安区往东莞市大岭山方向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1.84吨,轴数是6轴,超限2.84吨,超限率5.80%,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3
6
东城综处字﹝2025﹞第10-0113号
樟树市荣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赣C3927D,赣CLH28挂)于2025年11月14日19时30分许,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路段运载散装物料(石料)共26立方米,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50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1-24
7
东城综处字﹝2025﹞第6-0004号
当事人于2025年1月12在东莞市厚街镇环莞快速路辅路与将军路交界处进行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渣土)18立方米。
警告并处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1-16
8
干交超罚【1836】号
该公司赣C2956D货车7月13日被查处超限1吨
给予赣C2956D货车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新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