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农丰源农资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大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5MA6YR3FA1P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镇继光村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勉县市监处罚〔2024〕26号
2024年4月10日,我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勉县农丰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汉中海棠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40kg/袋,执行标准:GB/T 20413-2017,生产日期:2024年1月,商标:海棠+图形的过磷酸钙进行监督抽样检验,抽样基数2.5吨;4月29日本局收到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HG202400399,过磷酸钙样品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不符合(GB/T 20413-2017《过磷酸钙》标准要求及企业标明值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技术要求≥12.0,检验结果:9.0。2024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编号为No:HG202400399的过磷酸钙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现场检查该批次过磷酸钙已全部售完。2024年5月20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陆大虎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5月28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7日从汉中金硕丰农资有限公司以470元/吨的价格购进过磷酸钙(商标:海棠+图形,规格型号:40kg/袋)3吨,进货价470元/吨,该批产品于2024年4月30日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按500元/吨的价格全部销售完。销售款1500元,违法获利共计90元。
1、罚款1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90元;
1500.00元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