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硕硕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9MA3NJF884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金屯镇纪屯村北100米(105国道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金乡县人民法院
2
2025-02-17
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谭*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07-31
(2023)鲁0828民初234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王**
金乡县人民法院
4
2023-06-05
(2023)鲁1722民初2382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马**
单县人民法院
5
2021-09-08
(2021)鲁0921民初37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曲阜市和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宁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7
(2025)鲁0811民初732号
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
谭*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4
2025-05-06
(2024)鲁0828民初262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与申**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34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2-07
2022-11-28
(2022)鲁0811民初1104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丁**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3459.8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21202600033
根据曹县交通运输局依法设置的曹县国道G105K736+850米处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发现,2025年07月09日 04时35分,车辆牌号为鲁H38M29(黄色)6轴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至曹县国道G105K736+850米处时,被本机关依法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并报警,前方电子显示屏同时告知驾驶员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及就近卸载处理等内容。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质量为54.850吨,超限5.850吨,超限率为11.94%。经调查主要证据:经执法人员审核的动态检测系统现场检测单、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照片、动态检测系统抓拍现场视频、询问笔录等。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2500.00元
菏泽市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2
370830202301331
2023年10月24日 18时13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杨志强、颜建军在X054济北旅游大道义桥西孙吾村附近对张冬防驾驶的鲁H69T73(黄色)、鲁HY3K6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杨志强、颜建军向该车驾驶员张冬防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鲁H69T73(黄色)、鲁HY3K6挂(黄色)为六轴半挂运输车,由北向南运输 风化料 ,经检测设备检测(地磅)车货总重52.12吨,超限73.73%,(途径X054县道,限载30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超过公路、隧道或桥梁标明限载标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车辆暂扣至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驾驶员张冬防对以上事实无任何异议。以上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录像等证明。依照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总质量未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但超过公路、隧道或桥梁标明限载标准)规定,拟将车辆暂扣,请你作出陈述和申辩:答:我承认违法事实,放弃陈述和申辩。
罚款贰仟捌佰元整
28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4
3
370830202300380
2023年04月27日 11时50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志强、于明厂对在2023年02月04日01时07分G327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70R80(黄色)有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2.100吨,超限3.100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鲁H70R80(黄色)、鲁HC9S1挂(黄色),超限3.100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证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27
4
370830202300306
2023年04月22日 18时33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郭长征、王大伟对在 2023年02月03日19时23分G327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05Z52(黄色)有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该车为六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3.750吨,超限4.750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嘉祥鸿峰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鲁H05Z52(黄色)、鲁HW5X5挂(黄色),超限4.750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证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