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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秀莲综合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秀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22MA6L0LDR8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振兴路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澄处罚〔2025〕289号
经查明,当事人澄江秀莲综合商店(唐秀芬)自2009年7月起在澄江县凤麓镇振兴路4号从事商品经营活动,2012年12月开始搬迁到现经营地址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振兴路42号继续经营,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卫生用品等商品。此次投诉人投诉购买到的并被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9月23日现场检查查获的限期使用日期及批号为20230401 01040203的满婷?皂是该店大约于2022年7月份从昆明广丰批发市场里的批发商处购进10盒,进货价8元/盒,销售价9.50元/盒 ,过期的总盒数3盒,货值金额共计28.50元,过期以后有据可查的实际销售收入只有销售给上述投诉人的1盒满婷?皂销售收入 9.50元,获取利润1.50元。 2025年10月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扣押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麻辣豌豆和南瓜子从澄江县春颖商行购进,椰树椰汁和统一水晶葡萄水果饮料从澄江市久恒综合批发部购进,其中:生产日期为2025/01/01的麻辣豌豆该店于2025年3月3日从澄江县春颖商行购进购进15袋,进货价1.6元/袋,销售价3元/袋;生产日期为2025/01/07的南瓜子该店于2025年1月21日从澄江县春颖商行购进10袋,进货价2.5元/袋,销售价3元/袋;生产日期为20240927的椰树椰汁(植物蛋白饮料)和生产日期为20250105的椰树椰汁(植物蛋白饮料)该店从澄江市久恒综合批发部购进,因未找到进货票据,进货具体日期及进货数量未提供,进货价16元/瓶,销售价19元/瓶;生产日期为20240901的统一水晶葡萄水果饮料该店于2025年3月21日从澄江市久恒综合批发部购进1箱,进货价是26元/箱,每盒6瓶,购进价合4.33元/瓶,销售价7元/瓶。无证据证明秀莲综合商店对上述五种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以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及销售收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种共9袋(瓶),涉案金额合计为79元:①生产日期为2025/01/01的麻辣豌豆3袋,涉案金额为9元;②生产日期为2025/01/07的南瓜子2袋,涉案金额为6元;③生产日期为20240927的椰树椰汁(植物蛋白饮料)1瓶,涉案金额为19元;④生产日期为20250105的椰树椰汁(植物蛋白饮料)2瓶,涉案金额为38元;⑤生产日期为20240901的统一水晶葡萄水果饮料1瓶,涉案金额为7元;上述五种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收入为0元。
1.没收上述超过使用期限失效的产品(满婷?皂)2盒,详见《财物清单》(澄市监凤物清〔2025〕092301号);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五种共9袋(瓶),详见《财物清单》(澄市监物清〔2025〕100801号); 2.没收失效产品(满婷?皂)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零伍角整(¥1.50元); 3.对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失效的产品(满婷?皂)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元整(¥15.00元);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上述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仟零壹拾陆元伍角整(¥1016.50元),上缴国库。
1015.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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