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存友化肥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直存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5MA5NJRAD41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靖西市新靖镇五隆村第四中学旁侧家宝贸易商铺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3]229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12月份领取《营业执照》在靖西市新靖镇五隆村第四中学旁侧家宝贸易商铺12号从事化肥等农资产品销售活动。当事人于2023年3月2日从何志友(452626196007030595)化肥经营部购进4吨(80包)贵州佰禾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佰禾TM复合肥料进行对外销售。该批次复合肥料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7日,复合肥料外包装标注主要内容:“佰禾TM复合肥料,总养分≥25%,N-P2O5-K2O? 15-5-5,含氯(高氯),净含量:50kg,枸溶性磷,执行标准:GB/T 15063-2020,生产许可证:(黔)XK13-001-00163,备案号:GZFHFL2022-00345,贵州佰禾肥业有限公司,地址: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电话:0854-8222009,网址:www.gzbhfy.cn,警示语:氯含量较高,使用不当会对作物和土壤造成伤害。该产品外包装背面均标示信息如下:佰禾TM复合肥料,产品特点,适合作物,用法及用量,建议用量,注意事项等,贵州佰禾肥业有限公司,地址: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龙泉项目区,电话:0854-8222009,网址:www.gzbhfy.cn。”产品包装袋内有一张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2023年02月27日,班次:一班,检验员:②,产品使用说明。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同一批次的不合格复合肥料共80袋,购进时未查验复合肥料的检验报告及生产厂家证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购进价格80元/袋,销售价格95元/袋,截止案发时,已售出79袋,我局依法扣押1袋,故本案的违法经营额共7600元,违法所得为1185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铁拳·桂在真打”化肥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证明抽样检验任务的来源。2.2023年3月9日,《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记录》、《收据》、现场笔录以及抽样现场证据提取单,证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化肥产品进行执法抽样的事实。3.百色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SJJH2300555)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复合肥料不合格的事实。4.2023年6月2日对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制作的《现场笔录》、《检验结果告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据提取单各1份,证明当事人已得知其销售的复合肥料不合格的事实。5.2023年6月19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销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复合肥料的情况。6.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宁直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自然人身份。7.当事人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来源的事实。8.当事人提供的生产厂家《复合肥料产品检测报告单》复印件1份,厂家对上述复合肥料按照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进行检测的事实。
罚款1.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1185万元#
11400.00元
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