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BEGF49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浣东北路108号祖玛广场一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公(店)行罚决字[2024]07980号
2024年12月11日,***诸暨分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1日,***诸暨分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000.00元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店口派出所
2024-12-13
2
诸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72号
2024年03月04日,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于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分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
90000.00元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