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孟娟注册资本:10006.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10370692X8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凯旋街62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10-09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5-09-26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5
2024-12-26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4-12-23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4-12-09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09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8
2021-12-14
(2021)津0116执196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砼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6087.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09-03
2021-04-28
(2021)津0112执保725号
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
中租渤海(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991782.65元
执行案件
3
2021-05-06
2021-03-25
(2020)津0116民初203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砼鑫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29
2021-04-15
(2021)津0112民初3520号之一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中租渤海(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31
2020-10-19
(2020)冀民辖终11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20-11-30
2020-11-02
(2020)津0114民初11628号之一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8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1-30
2020-09-30
(2020)津0114民初11628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创联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8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11-30
2020-11-02
(2020)津0114民初11628号之二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创联建材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1-27
2020-06-11
(2020)津0112执1415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0-29
2020-10-13
(2020)津0114执保943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天津市创联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8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A11620254118
2025年10月01日,我单位人员视频巡查发现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饼干、膨化食品制造项目(二期)多层车间西侧雨棚二名工人(后经调查确认二人身份分别为张浩炜、陈东明)在进行外保温施工作业过程中,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
对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5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01-07
2
A11620252131
2025年10月29日例行检查中,发现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天津市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31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01-06
3
津税三稽罚﹝2025﹞16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天津方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共取得天津方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已被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1638609-01638615、01638576-01638586,金额1769911。43元,税额230088。57元,价税合计20000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共取得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已被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发票代码1300192130,发票号码07802819-07802823;发票代码1300193130,发票号码11987621-11987625,金额884950元,税额115040元,价税合计999990元);根据天津市稽查局下发线索,你单位涉嫌接受天津市南开区贝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兴运虹顺建材销售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成顺隆建材销售部、天津市南开区君胜劳务服务部、天津利福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普联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万远顺劳务服务部、天津市南开区辉创劳务服务部确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82份,发票金额共计1769564。36元,税额共计17695。64元,价税合计1787260元。你单位已将上述发票认证抵扣,并列支成本。根据现有证据资料证明你单位存在资金异常,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你单位取得天津方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文安县德亨木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贝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兴运虹顺建材销售中心、天津市南开区成顺隆建材销售部、天津市南开区君胜劳务服务部、天津利福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普联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万远顺劳务服务部、天津市南开区辉创劳务服务部开具的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多列成本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行为。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预缴补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39908。98元。
739908.98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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