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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庆注册资本:66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81MA3PPAFY2R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齐路97-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2025)鲁0302民初84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3
(2025)陕0191民初7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陕西普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朱**,景**,孟**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6
(2025)陕0191民初7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孟**,朱**,景**,陕西普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03-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杨**,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山东弘驰物流有限公司,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王*
章丘市人民法院
5
2023-03-23
(2023)皖1622民初20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单**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王*
蒙城县人民法院
6
2023-02-06
(2023)鲁0114民初2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公司,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孙**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7
2021-11-02
(2021)鲁0102民初104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
济南锐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114202600047
2025年05月18日14时36分,车辆鲁AG5070(黄色)冀ENB02挂(黄色)载货行驶至省道S102K70+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型,实际车货总质量55.400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吨的限定标准,车货总质量超限6.400吨,超限率13.06%。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2月27日,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学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樊术花、高恒霞对李学进行调查询问,李学承认鲁AG5070(黄色)冀ENB02挂(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6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学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02-27
2
370114202600048
2025年06月08日22时59分,车辆鲁AG5070(黄色)载货行驶至省道S102K70+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实际车货总质量53.900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吨的限定标准,车货总质量超限4.900吨,超限率10%。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2026年2月27日,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李学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高恒霞、樊术花对李学进行调查询问,李学承认鲁AG5070(黄色)冀ENB02挂(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6年2月27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李学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陆佰元整
6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02-27
3
370114202500275
2025年09月16日10时04分,车辆鲁AG9901(黄色)鲁N081E挂(黄色)载货行驶至省道S102K70+900米处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实际车货总质量54.100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吨的限定标准,车货总质量超限5.100吨,超限率10.41%。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3日,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委托许成刚到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史晶、刘苹对许成刚进行调查询问,许成刚承认鲁AG9901(黄色)鲁N081E挂(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检验或技术鉴定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5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许成刚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10-13
4
370305202500264
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普货和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应予处罚。
罚款600元
6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29
5
370114202500087
2025年05月12日14时53分,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联合执法中章丘区交通警察大队扣留在章丘市坤翔停车场的鲁A6R00挂(黄色)重型自卸半挂车鲁AE8322(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刘蜜、景强向高云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A6R00挂(黄色)鲁AE8322(黄色)从济钢载石子运送到济南机场,高云飞提供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经勘验发现,鲁A6R00挂(黄色)重型自卸半挂车现状与道路运输证办理登记时货厢栏板内高度明显不符(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采信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货厢栏板内部尺寸),该车为了多装货物,在货厢栏板上方加装边布,用钢丝绳固定在车辆栏板立柱上。经测量,该车实际货厢内高度为116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注的货厢栏板内高度为600mm,车辆货厢栏板加高了560mm,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无违法所得。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交通执法勘验检查笔录、《身份证》复印件、交通执法现场录像、车辆整改前后对比照片、违法程度查询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5年5月13日,执法人员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370114202500087),依法告知高云飞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高云飞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6
371424202500066
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750.00元
临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7
371424202500065
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750.00元
临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8
3703062024008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9
3703062024008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10
371424202400103
济南万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5000.00元
临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