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瑞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3MA1CGX9K8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汽车城5号楼28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宝环罚﹝2025﹞23号
2025年11月10日,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宝清县瑞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调取车辆检验报告时发现,该单位2023年12月22日检测的黑LQ8446,2023年12月25日检测的黑J2G399,2台检测车辆应当进行OBD检测,检测报告中无OBD检测内容,在未对上述车辆进行OBD检测情况下,仍出具检测合格的车辆检测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24240元整)
10000.00元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2026-01-12
2
宝清市监处罚﹝2025﹞29号
经查,随机抽取的当事人出具的7份机动车检测报告中,人工检验部分底盘动态检验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时间分别为8时57分-8时57分、8时57分-8时57分(车型:非营运小型轿车);8时25分-8时25分、8时25分-8时25分(车型:非营运小型面包车);8时48分-8时48分、8时48分-8时48分(车型:非营运小型越野客车);7时59分-7时59分、7时58分-7时59分(车型:非营运小型轿车);13时31分-13时32分、13时31分-13时31分(车型:轻型栏板货车);9时36分-9时37分、9时36分-9时36分(车型:轻型栏板货车);11时16分-11时16分、11时16分-11时16分(车型:轻型栏板货车)。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规定,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最少检验时间分别为60秒、40秒;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的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最少检验时间分别为60秒、100秒。当事人所检项目中底盘动态检验、底盘部件检验时间低于强制性规定时间,时间久远且数据已经上传到市环保局系统上,没有办法进行复核。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