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小花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3746079421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赣1023民初494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2
2026-04-22
(2026)赣1023民初491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3
2026-04-21
(2026)赣1023民初489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4
2026-04-21
(2026)赣1023民初484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5
2026-04-13
(2026)赣1023民初492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6
2026-04-13
(2026)赣1023民初487号
劳动争议
南丰县人民法院
7
2025-06-11
(2025)赣1023民初110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南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谭**,吴**,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丰县人民法院
8
2025-03-12
(2025)赣1023民初3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赵**
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法院
9
2024-10-11
(2024)赣1023民初189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彭**
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丰县人民法院
10
2024-09-05
(2024)赣1023民初163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范**
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自然资罚字﹝2025﹞第(G012)号
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
现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超规划部分处违法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6%罚款,土地超出红线部分按200元每平方米进行处罚,1、总建筑面积超出工程规划设许可证284.87平方米(计容面积109.7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5.11平方米),该项目工程造价为1064元每平方米。处罚金额计:284.87X1064X6%=18186元.2、地下室入口通道及围墙494.86平方米,该项目工程造价为385元每平方米,处罚金额计:494.86x385X6%=11431元.3、总用地面积超出290.47平方米,限十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90.47平方米;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对占用的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290.47平方米,处以每平米200元的罚款,处罚金额计:290.47X200=58094元.4、计容面积超出工程规划许可证109.76平方米需补缴出让金计:109.76x575=63112元.合计金额:18186+11431+58094+63112=150823元人民币。
150000.00元
南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06-13
2
丰自然资罚字﹝2024﹞第(G001)号
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
根据根据南丰县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书,该项目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1674.05元。1、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和规划
41000.00元
南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