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外国语实验学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尚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5MA390EBH8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树塘路3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监价处罚〔2022〕1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1年秋季收费当中,在代收费项目当中自立“保险、一卡通、直饮水、空调租用”的收费项目并向学生收费。另查,当事人在2022年秋季新生入学当中,向部分报名不来就读的学生收取劳务费。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午休、商业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你单位存在自立代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因代收费是学校代收代付,由第三方经营者提供服务,立案后我局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未按要求提供财务相关材料,违法所得金额无法计算。
当事人作为从事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合规、合法、按照政府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进行收费。赣发改收费【2015】221号文“民办学校除按登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省规定项目收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费用”。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各地不得违规增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规定。经查,当事人存在自立代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保险、一卡通、直饮水、空调租用、劳务费”费用行为违反了《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了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100000.00元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