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仙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4681662375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1
(2025)浙1004民初233号
合同纠纷
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普通合伙)
浙江小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叶**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1-29
2016-11-29
(2016)浙1002执4295号
台州市椒江良华海鲜批发经营部、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执行执行裁定书
350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16-10-13
2016-10-13
(2016)浙1004民初7168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与吴**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0-09
2016-09-10
(2016)浙1002民初4946号
合伙协议纠纷
台州市椒江良华海鲜批发经营部与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合伙协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760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路卫公罚﹝2024﹞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路卫公罚〔2024〕7号 案件名称:台州某某某某某国际饭店(普通合伙)未对经营场所的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制止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台州某某某某某国际饭店(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1日,一名吸烟人员进入台州某某某某某国际饭店大厅,吧台内禁烟劝阻员未进行劝阻的事实,即当事人未对经营场所的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员工扶某某、彭某某、阮某某、冯某某健康证发证日期均为2022-11-02,已过期,彭某某健康证失效期间未上岗,即当事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3名从业人员扶某某、阮某某、冯某某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路桥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2月27日
对台州太平洋王子国际饭店(普通合伙)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500元;
2500.00元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