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伯利尔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船旺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81MA324XK46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仓头村蔡埭9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22
(2023)苏0583民初20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漳州伯利尔食品有限公司
郑**
裁判文书
昆山市人民法院
2
2023-11-30
(2023)苏0583民初20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漳州伯利尔食品有限公司
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字﹝2023﹞263号
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漳州伯利尔食品有限公司的金丝肉卷﹝肉松味蛋糕卷﹞﹝生产日期:2023.06.10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检验报告﹝No:﹝2023﹞宁检食抽05142号﹞,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生产的金丝肉卷﹝肉松味蛋糕卷﹞﹝生产日期:2023.06.10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调查。
罚款76000.00,没收违法所得240.00
80000.00元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2
龙市监处字﹝2023﹞262号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漳州伯利尔食品有限公司的金丝肉卷﹝肉松味蛋糕卷﹞﹝生产日期:2023.05.01商标:明德福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检验报告﹝No:食监2023-07-125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生产的金丝肉卷﹝肉松味蛋糕卷﹞﹝生产日期:2023.05.01商标:明德福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调查。
警告,罚款52000.00,没收违法所得200.00
50000.00元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