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格侠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0322335700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西段208号捷瑞智能大厦东区21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7
执行异议之诉
王**
刘**,毛**,杨**,杨**,佘**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3-12-04
(2023)陕0104民初14715号
合同纠纷
杨*
杨**,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3
2023-05-10
(2023)陕0104民初640号
王**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4
2023-04-12
邰**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5
2021-07-19
(2021)陕0104民初8909号
劳动争议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张*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8
执行异议之诉
王**
刘**,杨**,佘**,毛**,杨**,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5
(2024)陕0104民初52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9
(2024)陕0104民初52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4
2024-06-20
(2024)陕0104民初52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1
(2023)陕0104民初17481号
合同纠纷
薛*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6
2024-01-26
(2023)陕0104民初14715号
合同纠纷
杨*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7
2023-12-31
合同纠纷
薛*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8
2023-10-17
(2023)陕0104民初14715号
合同纠纷
杨*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9
2023-07-30
(2023)陕0104民初1634号
合同纠纷
张*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3-07-09
(2023)陕0104民初1644号
合同纠纷
洪*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18
2023-06-21
(2023)陕0104民初1634号
合同纠纷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10-18
2023-06-21
(2023)陕0104民初1644号
合同纠纷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洪*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7-31
2023-04-24
(2022)陕0104民初178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邰**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11-01
2021-08-23
(2021)陕0104民初8909号
劳动争议
张*、陕西科创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99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三稽罚〔2025〕117号
你单位少计收入(不含税)6,376,388.13 元。其中:2021年少计收入4,000,511.05元,2022年少计收入2,375,877.08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增值税50,382.85元。其中:2021年少缴增值税40,005.11元;2022年少缴增值税10,377.74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2011 年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63.40元。其中,2021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00.18元,2022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63.22元。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文件 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教育费附加755.74元。其中,2021年少缴教育费附加600.07元,2022年少缴教育费附加155.67元。
4.根据《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陕财税〔2020〕20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地方教育附加503.83元。其中,2021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400.05元,2022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103.78元。
5.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综〔2021〕9号)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水利建设基金3,188.20元。其中,2021年少缴水利建设基金2,000.26元,2022年少缴水利建设基金1,187.94元。
对你单位少缴税款68,178.77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4,089.40元。
34089.4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9-11
2
西税三稽罚〔2025〕105号
你单位少计收入(不含税)6,376,388.13 元。其中:2021年少计收入4,000,511.05元,2022年少计收入2,375,877.08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增值税50,382.85元。其中:2021年少缴增值税40,005.11元;2022年少缴增值税10,377.74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2011 年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63.40元。其中,2021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00.18元,2022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63.22元。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文件 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教育费附加755.74元。其中,2021年少缴教育费附加600.07元,2022年少缴教育费附加155.67元。
4.根据《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陕财税〔2020〕20号)第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地方教育附加503.83元。其中,2021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400.05元,2022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103.78元。
对你单位少缴税款68,178.77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4,089.40元。
34089.4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8-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5-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