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永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173931274XT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南胡工业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7
(2021)京0102民初383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双龙飞天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清香王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4
2022-07-29
(2021)京0102民初383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1)京0102民初38353号—原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被告汾阳市清香王酒业有限公司—被告酒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9-03
2018-07-08
(2018)晋01执438号
民事案件执行
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德缘烟酒店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548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7-07-26
2017-05-22
(2017)晋01民初212号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太原酒厂与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德缘烟酒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4﹞115号
经调查山西泰亨酒业有限公司共生产涉嫌条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杏兰坊”纯粮酒(42%vol475ml)100箱,销售价格是每箱50元,除检验取样1件外其余均已售出,违法所得4950元。
1、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
2300.00元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2
文市监处﹝2023﹞84号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未提出异议,2021年4月18日生产该纯粮清香型白酒20箱,违法所得96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国家食品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LX2330250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纯粮清香型白酒。2.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出库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所得960元。3.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胡永龙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