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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油芝香油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181MA8LKACY1T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东街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5〕353号
经查,当事人天长市油芝香油坊于2025年3月4日生产了100kg菜籽油(产品名称:菜籽油、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03-04)。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该批菜籽油进行抽样。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No:YA132503PT00647),共检测了7个项目,其中苯并[a]芘项目依据GB5009.27-2016的标准指标要求≤10μg/kg,实测值为25.0μg/kg,“苯并芘”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标准规定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YA132503PT00647)、《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及《检验报告》(No:YA132503PT00647)。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上述《检验报告》记载的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另查明,当事人生产的上述菜籽油,成本价格是14元/kg,销售价格为20元/kg,于2025年3月28日前全部售出。2025年4月1日,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截止2025年6月30日,当事人共召回上述不合格批次菜籽油30.05kg,支付退货款1423元。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菜籽油的货值金额为2000元,获利173.1元。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叁元壹角。
3000.00元
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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