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霞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0076311927X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中原路与开元路向南200米路西中原二手车院内办公楼1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3
(2025)浙11民终12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固镇县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岳*,叶**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8-25
(2025)粤1602民初33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亢**
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商水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江西江龙集团阿任汽运有限公司,高**,甘**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7
(2024)浙1102民初69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固镇县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岳*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4
2025-05-08
(2024)浙1102民初69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固镇县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7
(2024)浙0304民初63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魏**,河北周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6
2024-09-27
(2024)豫1602民初980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7
2024-08-28
(2024)豫1602民初809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8
2024-04-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临颍县人民法院
9
2024-04-08
追偿权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25
(2023)皖1622民初5094号
运输合同纠纷
郭**,郭**,郭**,刘**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鹰潭市祥和物流有限公司,李**,商丘市途强物流有限公司,河北周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
蒙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7
(2025)粤1602民初33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亢**
江西江龙集团阿任汽运有限公司;甘忠鹏;李桐兵;商水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高武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7
(2024)冀0403民初3799号
服务合同纠纷
马*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8
服务合同纠纷
马*
河北周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4
2017-08-24
(2017)浙0802民初48号
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支公司
王**,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5
2017-06-25
(2017)豫1602民初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无
6
2017-04-06
(2017)浙0802民初48号
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支公司
王**,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7
2017-01-12
(2016)津0116民初250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杨**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8
2016-08-2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9
2014-01-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13-08-28
(2013)新民初字第14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孙**,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8
2022-03-25
(2022)豫1602民初18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天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赵**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30
2021-12-17
(2021)豫1623民初43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8391.93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6
2022-06-13
(2022)豫16民终255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李**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09
2021-07-15
(2021)豫1422民初22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齐**、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531.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1-26
2021-09-09
(2021)豫04民终30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武陟县丰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23
2021-06-04
(2021)粤16民终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8-02
2021-07-26
(2021)豫1623民初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与杨*、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7-30
2021-02-23
(2021)沪0114民初36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06-28
2021-04-21
(2021)豫1422民初8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齐**与杨**、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5-31
2021-01-30
(2021)豫1422民初2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齐**与杨**、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5﹞811338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09日00时14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20.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0
2
绍路政罚〔2025〕051148
2025年9月19日10时54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洪霞、孙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9-1903:06:02车号为豫PV3569在G104(京岚线)上虞方向K1610+9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65吨。
-
1327.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0
3
豫漯交执法罚字(2025)第0200010号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S7213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S7213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500.00元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06
4
金路政罚﹝2025﹞281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8月13日03时18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14(金义东)义乌方向K13+600检查时发现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周口市通达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065.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5-01-07
5
台路政罚〔2024〕01435
2024年1月3日16时26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慜、蒋露跃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1-02 18:40:51车号为豫PW7507在G228(丹东线)丹东方向K3904+2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2吨。
-
171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6
6
丽路政罚〔2024〕05210
2024年9月30日16时1分,庆元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英、汪浩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28 15:26:22车号为豫PW7537在G528(龙广线)广昌方向K248+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2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25吨。
-
367.00元
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