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复燕堂绿轴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贤林 | 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CR9LJ2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三友路114号(世纪公园二期商业1、2内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市监处罚〔2025〕1237号
经查:当事人在诊疗项目炙法(艾炙柱)在经营场所内有按规定开展明码标价“炙法(艾炙柱)每日每次收费20元和48元”不等,但存在同日在同个炙法(艾炙柱)收费次数有超过1次(8至10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按明码标价的内容进行收费,2021年5月1日前、后涉及未按明码标价的内容收费的数量有355笔,营业金额为16896元,共计利润为1689.6元,当事人未按明码标价内容进行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能主动的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当事人具备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2.处以罚款2000元上缴财政。
2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