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三只羊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启迪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MA2H5YJ58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堂墙村100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825号
经查明,当事人宁海三只羊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以*元/袋的价格,从无锡领健未来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入鑫尔捷水枪头(产品备案编号:冀石械备*号,规格:AWT-03,石家庄鑫尔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2月28日,生产批号:220228,有效期至:2024年2月27日,100支/袋)1袋,配合喷枪使用,用于牙科治疗。在前述鑫尔捷水枪头过期后,当事人仍将其用于牙科治疗。至被查获时,前述鑫尔捷水枪头库存1袋,已开封,剩余43支。因前述鑫尔捷水枪头无单独售价,且当事人未建立使用记录,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宁海三只羊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在购进前述鑫尔捷水枪头时未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义务并作记录,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局认为:当事人宁海三只羊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购进的鑫尔捷水枪头进行进货查验并作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警告。 当事人宁海三只羊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鑫尔捷水枪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属于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节,本局坚持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减轻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前述过期鑫尔捷水枪头1袋(已开封,剩余43支);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没收前述过期鑫尔捷水枪头1袋(已开封,剩余43支); (三)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