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优美家商行(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长翠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DYCQJ76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宁和社区建设东路21号泰业广场商场负一层BF100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5〕412号
当事人于2025年3月12日和2025年7月1日向深圳市永盛鼎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2批规格为100g/瓶的润可霖 美润护手霜(滋养型),每批数量为7瓶,共14瓶。2025年8月5日,根据消费者举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在货柜内有7瓶规格为100g/瓶的润可霖 美润护手霜(滋养型),其瓶身顶部、底部、侧面均标注了日文标签,侧面加贴中文标签显示,备案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21001198,原产地为日本。执法人员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平台”上查询备案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21001198的化妆品,该化妆品的备案图片显示,瓶身顶部、底部、侧面均为中文标签,产品名称为润可霖 美润护手霜(滋养型),生产地为上海。由此判定上述7瓶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截止2025年8月5日,上述化妆品当事人销售了7瓶,销售价是49元/瓶,剩余7瓶在执法人员检查时被扣押。根据商品数量和进销价计算,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686元,销售违法所得为98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作如下从轻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98元;
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7瓶规格为100g/瓶的润可霖 美润护手霜(滋养型);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