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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徽煌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虎宝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CLNB41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新诚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1-27
人事争议
李**
宁波徽煌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
2019-11-27
浙甬鄞州劳人仲案(2019)1899号
李**
宁波徽煌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3
2019-08-13
继承纠纷
李**
宁波徽煌服饰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5﹞1174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牛仔裤洗唛标注有MADEINCAMBODIA”(中文翻译:柬埔寨制造)。当事人明知标有“MADEINCAMBODIA”字样的牛仔裤并非产自柬埔寨,仍在产品水洗唛标注“MADEINCAMBODIA”字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属于伪造产品产地的违法行为。<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对当事人生产伪造产地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案未查获涉案的商品,涉案产品不予没收。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1.罚款17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61.2元。合计罚没款4161.2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对当事人生产伪造产地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案未查获涉案的商品,涉案产品不予没收。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1.罚款17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61.2元。合计罚没款4161.2元。
17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