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跃浩文化用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玉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3MA1C8UD91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江西委139组B门(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字[2023]86号
2023年9月28日对当事人郭玉霞(建华区跃浩文化用品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有一小孩儿跟经营者交完钱,从货架上拿取一袋面包,没有查看生产日期就走,执法人员在小孩儿将要走出经营者场所时,拦住消费进行查验该面包。发现该面包外包装标示“宏怡达”注册商标、小贝面包、海苔肉松等字样,制造商:河南福加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2月20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当场把货款退还给消费者并对过期食品进行了消毁处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3.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4. 被委托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违法事实;
5.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6.产品照片三张,证明该产品已经超过保质期;
7.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