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喜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宝国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04EH6Q4Q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院1号楼25层、26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5〕5396号
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6日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将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院1号楼25层、26层,登记档案中《住所证明》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其中显示上述住所产权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业。
2024年1月17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未在住所证明中用印的说明》,称嘉喜阁公司向本局提交住所证明中的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院1号楼25层、26层并非该单位名下不动产,且该单位未在当事人登记材料的住所证明中用印。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考虑到未发现当事人存在主观故意提交虚假登记材料的行为,且当事人存在多个债权债务的纠纷,对住所的撤销登记会导致市场主体的直接消失,对既有的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2025年11月18日,本局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朝市监不予撤字[2025]1248号),不予撤销当事人2021年11月26日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