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爱心房产中介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施秀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202MA2P3KJ56M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黄山西路长航宿舍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处罚〔2025〕6-72号
经查明,2021年1月6日,芜湖市房屋安全鉴定处下达了危险房屋通知书(编号芜危房通【2021】1号),该通知书表明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青山街社区长航宿舍全体业主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鉴定报告编号:芜房鉴备2020-959-JC。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1.4:“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该房屋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25年4月3日,我局对使用上述危险性鉴定为D级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芜湖市爱心房产中介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于2025年4月6日前至本局办理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2025年4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芜湖市黄山西路长航宿舍门面房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芜湖市爱心房产中介所仍然在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且未办理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2025年4月8日上午,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其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5时至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范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逾期未至。因此,我局认定当事人芜湖市爱心房产中介所构成未依照条例办理变更登记和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行为。
1;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