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石场坝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松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ECYCDA6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屯堡乡屯堡居委会石场坝一组8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65号
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开设名称为“石场坝阳光晒面”的线上店铺,于2026年3月12日与李先辉签订《广告委托制作合同》,委托其统一上架涉案荞麦面、挂面两款产品商品链接,商品标题分别为“石场坝荞麦面0脂脂肪荞麦面条苦荞正宗速食代餐速食挂面低脂面条”“石场坝手工晒面100%无添加面条宽面劲道原味杂粮0添加纯手工挂面”,商品上架前,当事人未对商品宣传标题、宣传文案与产品实物标注、实际生产工艺信息开展核对审查,未尽广告宣传内容审核义务。其中涉案荞麦面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注脂肪含量1g/100g,依据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食品标注“0脂肪”营养声称需满足每100g产品脂肪含量≤0.5g,该产品实测标注数值不满足前述声称条件。另一款涉案挂面为企业流水线标准化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完整生产工序包含人工上料、拌粉、熟化、压片、成型、晒面、切面、人工分拣、人工称重、包装、入库,全过程中上料、分拣、称重三道工序采用人工操作,其余工序均由机械设备完成,并非全程纯手工生产。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李光辉制作,费用450元。同时查明,自2026年3月12日商品上架发布涉案宣传内容起至2026年6月22日当事人整改完成之日止,两款涉案产品合计销售615单,总销售额6981.63元。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350元。
135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