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蒋场镇成永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成永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9U7080Q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天门市蒋场镇中和村四组3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159号
经查,2022年9月5日,当事人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类型: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22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290060025603),在天门市蒋场镇中和村四组37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025年9月,当事人从天门市行思商行以每箱53元的价格,购进标称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汇牌”香辣香脆肠1箱,1箱60袋,购货金额为53元。该“双汇牌”香辣香脆肠产品类型为肉灌肠类,规格为32g/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4日,保质期90天。当事人以1元/袋的价格销售33袋,销售金额为33元,库存27袋待售。2025年12月11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上述库存待售的“双汇牌”香辣香脆肠27袋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7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无法确定已售食品中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27袋“双汇牌”香辣香脆肠拆开包装袋,将袋内食品倒入垃圾桶内现场销毁。 另查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供货票据,当事人采购上述“双汇牌”香辣香脆肠,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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