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海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762513419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谢家坞村42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2-01
(2021)浙0112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严氏炒货食品厂
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
2
2021-02-01
(2021)浙0112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严氏炒货食品厂
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3
2020-10-26
(2020)浙0602民初7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越城区素珍副食品经营部
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0-10-16
(2020)浙0602民初7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越城区素珍副食品经营部
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3
2021-02-26
(2020)浙0602民初7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市越城区素珍副食品经营部与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5516.1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3-02
2021-02-01
(2021)浙0112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严氏炒货食品厂与绍兴大丰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04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3﹞268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登记证从事小作坊生产及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39元;二、罚款32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一、没收违法所得39元;二、罚款3200元。
32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