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志明 | 注册资本:100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30066279759XF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板仓路7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0
(2021)川03民终1093号
修理合同纠纷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
自贡市鑫和汽车修理厂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9-08
(2021)川0311民初1155号
修理合同纠纷
自贡市鑫和汽车修理厂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13
2022-07-07
(2021)京0108民初4982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宇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10-13
2021-10-12
(2021)京0108民初4982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宇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9-04
2020-08-03
(2020)川0311民初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与叶群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03
2020-07-15
(2020)川0311民初89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与惠*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17
2019-03-12
(2019)川0311执266号
仓储合同纠纷
曾**、金**、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等仓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6
2018-04-08
2018-02-06
(2017)川03民终1151号
仓储合同纠纷
上诉人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曾**、金**、郭**仓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28
2017-10-24
(2017)川0311民初768号
仓储合同纠纷
曾**、金**、郭**与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3988.76元
民事案件
8
2016-09-05
2016-06-20
(2016)川0302执6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9-15
2015-09-15
(2015)自流民初字第228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四川光明雪食品有限公司诉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自)应急罚﹝2024﹞8号
1.使用软管充装液氨;2.冷凝器无冷却水断水保护装置;3.制冷机房氨压缩机水套未设置冷却水断水保护装置;4.设备玻璃管(板)式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无自动关闭装置,且逾期未改正;5.氨制冷机房控制室设置不符合《冷库设计标准》(GB50072-2021)4.6.1条要求,且逾期未改正;6.在制冷机房内供电被切断时不能保证事故排风机用电、安全浓度报警装置未设置备用电源;7.氨制冷机房仅有1台事故排风机;8.低压循环储液器、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无超高液位报警装置,且逾期未改正;9.公司主要负责人胡立阳未履行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法定职责,且逾期未改正;10.制冷机房制冷压缩机组未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或者开关。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人民币51000元(伍万壹仟元整)罚款
51000.00元
自贡市应急管理局
2024-04-17
2
自市监高行罚字﹝2023﹞520号
2023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2023年4月12日生产的产品“光明雪水饺”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05月05日”字样,当事人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板仓路77号的场所从事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生产活动。2023年4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正在生产速冻食品,该批次食品标称:光明雪水饺(猪肉白菜),规格:400克/包。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墨轮印字封口机”对正在生产的该批次“光明雪水饺”封口,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印上“生产日期2023年05月05日”的字样,且已经装箱的上述产品的外纸箱上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印有蓝色“2023年05月05日”的字样。现场共发现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05年05日”的“光明雪水饺”7件,每件20袋,总数为140袋,销售单价25元/件,案值175元。另外,现场发现标注蓝色“2023年04月13日”、“2023年05月05日”字样的“合格证”各100张。上述涉案商品及合格证并未进入流通环节,没有违法所得。
1.没收上述违法生产的“光明雪水饺”(猪肉白菜)140包、用于违法生产的日期为“2023年04月13日”、“2023年05月05日”的合格证各100张;2.处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30000.00元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3
自市监处〔2023〕51030023000395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板仓路77号的场所从事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的生产活动。2023年4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在生产速冻食品,该批次食品标称:光明雪水饺(猪肉白菜),规格:400克/包。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墨轮印字封口机”对正在生产的该批次“光明雪水饺”封口,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印上“生产日期2023年05月05日”的字样,且且已经装箱的上述产品的外纸箱上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印有蓝色“2023年05月05日”的字样。现场共发现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05年05日”的“光明雪水饺”7件,每件20袋,总数为140袋,销售单价25元/件,案值175元。另外,现场发现标注蓝色“2023年04月13日”、“2023年05月05日”字样的“合格证”各100张。上述涉案商品及合格证并未进入流通环节,没有违法所得。
没收物品0.0175万元,罚款3.0000万元
30000.00元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