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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81MA2LBCNL0G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万朵城1号楼301-5室(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4
(2024)浙0481民初2992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陈*
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海宁市人民法院
2
2023-02-09
(2023)苏05民终4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姑苏区三尺鲜食品商行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13
(2022)苏0508民初4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姑苏区三尺鲜食品商行
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4
2022-08-12
(2022)苏0508民初4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姑苏区三尺鲜食品商行
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5
2022-08-05
(2022)苏0508民初47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姑苏区三尺鲜食品商行
海宁市许村镇秦宫宴餐饮餐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1472号
当事人于2022年8月27日从嘉兴苏西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涉案食品置于店内货架上销售,采购价格8元/瓶,因店内为自助模式,未设置销售价格。2023年9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巴宝瑞魅力草莓起泡酒”(生产日期:2022年1月14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750mL)16瓶、“克琳娜魅丽菠萝起泡酒”(生产日期2022年2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750mL)10瓶在售,上述食品至被查获之日止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9月19日销售一瓶超过保质期的“克琳娜起泡酒”(生产日期2022年2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750mL),因当事人未作台账,故能查实的货值为216元,违法所得无法查证。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巴宝瑞魅力草莓起泡酒”16瓶、“克琳娜魅丽菠萝起泡酒”10瓶;二、罚款人民币3500元。
35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