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枫林街道老白摩配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芳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22MACTTC0B6X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枫林街道燎原社区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综处罚〔2023〕241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5日以15元/顶的价格从它处购进了7顶摩托车乘员头盔,头盔内标签标有“产品名称: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型号:HMC05、产品规格:L/M/S大小可调,生产日期:2023.05.25、生产批号:202305025、执行标准:GB811-2010、生产厂:乐清市海马汽摩部件有限公司”等字样,计购货金额105元。至案发时止,以17元/顶的价格销售了1个上述摩托车乘员头盔,另外当事人无偿提供了1顶上述摩托车乘员头盔给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用于抽样检验,剩余5顶尚未销售,计销售金额17元。2023年10月10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抽样数量:2顶(检1顶,备1顶)]进行了抽样检验,2023年10月25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No:D2023-02-J111584):“经检验,所检项目中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温)不符合GB 811-2010标准,依据《2023年娄底市骑行安全类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3年12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和本局出具的《检验结果告知书》(新市监综检结(2023)2-2号)送达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论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提出申请复检。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的产品货值金额为119元。违法所得为17元。
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乘员头盔5顶;
3.没收违法所得17元,罚款200,罚没款合计217元,上缴财政。
200.00元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