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长征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Q16X1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荷岭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2
(2023)粤04民终43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陈**,严**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14
(2022)粤0402民初225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严**,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4
(2021)粤0402民初263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严**,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0
(2020)浙0783民初827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x**,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5
2020-09-10
(2020)浙0783民初827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刘**,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8
2021-04-06
(2021)粤2071民初46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甘**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交罚﹝2024﹞00037号
2023年09月2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3年09月20日14时51分,当事人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0R557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0大雁桥(北行-主道)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0大雁桥(北行-主道)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2轴,载货总重21.33吨,限重18.000吨,超限3.33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抓拍说明、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2
粤中交罚﹝2024﹞00038号
2023年12月29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3年12月28日09时12分,当事人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0R557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G105西区机动车检测站(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G105西区机动车检测站(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2轴,载货总重21.915吨,限重18.000吨,超限3.91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抓拍说明、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3
粤中交罚﹝2023﹞01542号
2022年12月2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2年12月25日18时16分,当事人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使用赣C0R557重型厢式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G105西区机动车检测站(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G105西区机动车检测站(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2轴,载货总重21.015吨,限重18.000吨,超限3.01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抓拍说明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20
4
洪交超罚﹝2023﹞01140434号
由左永奇驾驶高安市腾锋汽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号牌为赣CQ7196重型货车,于2023年03月29日21点54分途经南昌市G320公路K861+150处公路南昌市新建区西山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电子检测称重设备现场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61.47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该车超限12.47吨,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车货总质量)行驶公路。经调查该行为被执法人员查证属实,有询问笔录、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车辆检测单、抓拍照片及视频为证。
罚款6000元
60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