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蓟县杏春堂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明辉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5KBMT8H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县孙各庄满族乡孙各庄村东陵路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罚﹝2023﹞585号
当事人于2016年07月04日开始从事药品经营,取得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于2023年9月1日在向消费者销售酒石酸美托尔片等4盒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向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2023年9月6日前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8日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有销售药品蒲地蓝消炎片时未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
罚款150元。
15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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