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皆用商贸有限公司北流新城市花园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向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81559421172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流市城西二路006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市监处罚〔2025〕344号
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5年8月2日,当事人以3.81元/kg从玉林市宏进市场的玉林市玉州区老吴果业批发部购进桂七芒果27.8kg。当事人以5.16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桂七芒果,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前全部销售完毕。2025年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桂七芒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检。经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当事人所供述的上述批次桂七芒果的购销数量、购销单价及商品购进票据、商品验收入库单,核算得当事人经营的经检验不合格的上述批次桂七芒果货值金额143.45元,违法所得37.53元。当事人于2025年08月20日收到我局送达的《检验报告》当天便在其店门口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2025年8月5日上述抽检批次的桂七芒果。当事人没有接到过消费者关于食用上述批次的桂七芒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反映,我局也未接到消费者关于食用上述批次的桂七芒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
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7.53元;
2、处以2500元罚款。
上述罚没款合计2537.53元。
2500.00元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