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礼金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26599389648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麻尾工业园区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04
(2020)黔2726民初156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
符**,贵州省独山县鑫银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独山县人民法院
2
2020-10-19
(2020)黔2726民初160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韦*
余**,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独山县人民法院
3
2020-09-08
(2020)黔2726民初160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韦*
余**,贵州省独山县鑫银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独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06
2021-01-22
(2020)黔27民终400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余**、韦*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4094.1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04
2020-10-14
(2020)黔2726民初160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韦*与余**、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94.1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9-24
2019-05-16
(2019)粤0204民初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韶关市益鹏昌矿业有限公司与贵州省独山县鑫银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独卫职罚﹝2026﹞1号
2026年4月3日,独山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到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情况复核现场监督检查,经核查发现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爱康国宾健康体检中心于2025年7月29日开展在岗职业健康检查,该用人单位于2025年8月底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个人体检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报告,经核查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报告编号:贵阳职检字25082300286)发现,对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5名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其中男性73人,女性32人,本次对105名从事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煤尘、噪声、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共发现需复查人员32名,未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证人员。需复查人员结果一览表显示共计22名员工血铅超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400μg/L 接触限值,其中5名员工血铅检测结果达到铅中毒诊断起点(血铅≥600ug/L或尿铅≥120ug/L),分别为:黎献会,血铅841.76ug/L;吴忠林,血铅730.06ug/L;何高峰,血铅657.30ug/L;何可良,血铅864.11ug/L;龙再武,血铅643.78ug/L。你单位于2025年8月底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报告编号:贵阳职检字25082300286),报告显示本次对105名从事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煤尘、噪声、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共发现需复查人员32名,未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证人员。你单位未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32名作业人员,及时组织复查,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受检的105名劳动者本人并留存签字回执,龙再武于2025年9月11日离职未组织离岗人员开展离岗职业病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结合现场调查依法采集的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报告编号:贵阳职检字25082300286)、员工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等资料,根据不同的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认定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行为属实。
对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的行政处罚。
90000.00元
独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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