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佳弟 | 注册资本:49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2217040900J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茂租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6
(2024)云民终44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金平植云铜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4-07-24
(2024)云民终44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金平植云铜业有限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4-02-06
(2023)云25民初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赵*,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刘*,金平植云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0-27
(2021)云06民再51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马*,马*,马**
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6-03
(2021)云0622民初1421号
劳动争议纠纷
刘**
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
巧家县人民法院
6
2020-08-27
(2020)云0622民初436号
劳动争议纠纷
伍**
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张**
巧家县人民法院
7
2020-08-19
(2020)云0622民初1193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张**
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
巧家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26
(2024)云民终44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刘*,赵*
裁判文书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4-08-05
(2024)云民终44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刘*,赵*
开庭传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4-05-21
(2023)云25民初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刘*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4-17
(2023)云25民初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刘*,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12-14
(2023)云25民初3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何*
刘*,奥威矿产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5
2021-12-01
(2021)云25执异1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金平植云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11
2021-12-25
(2021)云06民再60号
劳动争议
刘**、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16
2021-06-16
(2021)云0622民初1421号
劳动争议
刘**与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29
2021-04-28
(2018)云25执4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金平县红河矿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5-28
2020-12-16
(2020)云06民终2848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姜**、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02
2020-12-04
(2020)云06民终2846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钱**、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02
2020-12-08
(2020)云06民终2845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张**、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22
2020-12-11
(2020)云06民终2847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张**、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01-22
2020-12-04
(2020)云06民终2849号
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邓**、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1-08
2019-10-21
(2019)云06民终1982号
劳动争议
刘**与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巧﹞应急罚﹝2026﹞2号
2024年12月9日16时20分左右,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在1333坑中段N41点进14米处SS-26人行上山通道内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巧家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24日批复同意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1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属于瞒报事故。2025年12月23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8日,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性质认定、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要求有关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巧家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对该起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处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罚款
1000000.00元
巧家县应急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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